Gardere 伙伴s的Geoffrey H. Bracken和Peter Scaff最近撰写了一篇文章“美国/墨西哥商业贸易中有效且可执行的争议解决” for 休斯顿律师. 这是文章的节选:
“自1994年实施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》以来,签署国之间的贸易稳步增长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告说,三个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国之间的总贸易已增加一倍以上,从1993年的3060亿美元增加到2002.1年的6210亿美元。商业纠纷。对于本地从业者,越来越需要向美国和墨西哥客户提供有关跨境交易的建议。
…当美国和墨西哥的公司在一场商业纠纷中交锋时,法庭面临质疑。墨西哥或美国法院内的诉讼是否可行?如果是这样,哪个论坛是首选?如果双方订立合同以通过仲裁解决争端,仲裁条款是否可以执行?而且,也许最重要的是,仲裁条款是否规定了允许最终裁决在相关管辖区执行和收取的程序?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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